全国博管办公布2013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获选结果,全国共有101位博士后获得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资助,87位博士后获得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资助。
我室博士后何宏青获得派出项目、学术交流项目两项资助。
有关注意事项如下
1、派出项目交流期限为两年。国家资助派出项目获选人员第一年每人30万元人民币,包括在外期间的生活开支、住房补助、医疗保险、往返国际旅费等。第二年的资助经费由国外(境外)接收机构或合作导师承担。派出人员赴外前须与派出单位签订协议。
2、学术交流项目获选人员国家资助每人3万元人民币,包括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、食宿费、会议费等。如因故未能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,资助经费须全部退回。
3、获得"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"资助的人员在发表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、科研成果,申请专利时,须注明由"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"资助。